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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教育部、共青团中央等十部门印发《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决定继续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,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升就业能力。
《通知》明确,聚焦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-24岁失业青年,全年募集不少于100万个就业见习岗位,确保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都能获得见习机会。
同时,提升岗位募集质量,面向不同类型单位,开发一批科研类、技术技能类、管理类、社会服务类等见习岗位,满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多元见习需求。做好后续跟踪帮扶,鼓励见习单位积极留用见习期满人员,见习期间或期满后被见习单位正式录用的,见习单位应及时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,缴纳社会保险。对见习后未留用人员,根据就业需求针对性提供就业创业支持;对需要提升技能的,针对性推荐职业培训项目,促进尽快实现就业创业。
《通知》明确对见习单位提供补贴支持,对吸纳就业见习的单位,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;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,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年底。